
代理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相关资料明细
一、代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二、基本条件:
一)、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2、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单位有不少于1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
3、与申请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和配套的设施(实用面积);
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的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含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证明);(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证书制度未出台前,取得人力资源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省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市场行政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相关培训证书、从事人事人才工作5年以上都暂可视为具备从业资格)
二)、举办人才交流会:
1、申请报告(含交流会名称、时间、地点、规模、范围及有关收费标准;《人才交流会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拟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场所证明及平面图;
3、组织方案、安全保卫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4、如有联办或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还需出具联办、协办单位协议书。
三、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1、申请报告(我司 撰写);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章程(我同制定);
3、工作规则(我司撰写);
5、固定场地使用证明(经房产行政部门鉴证的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
6、主要办公设备登记表;(我司提供)
7、银行入资专用存款证明(我司提供);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税务登记证(非必要件);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非必要件)。
二、举办人才交流会:
1、申请报告(含交流会名称、时间、地点、规模、范围及有关收费标准);《人才交流会申请表》、《许可证》;(我司撰写)
2、拟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场所证明及平面图;
3、组织方案、安全保卫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我司提供)
4、如有联办或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还需出具联办、协办单位协议书。
四、代理流程:
收集资料――核准企业名称――整理资料――审核资料――开户验资――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门审核――批准――发证――完成申请
五、代理时间及费用:
代理时间:20个工作日
代理费用:¥*0000元(不含行政及工本费用,不含税)
五、联系方式
请联系服务中心